热烈祝贺合航集团爱心基金会正式成立
爱心基金实施方案
一、 总则:
爱心基金成立是为了增强公司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真正体现公司“用爱心经营企业,关爱员工,传递爱心”的人文理念,有效地促进员工之间互助互爱和团队协作精神,在公司内搭建爱心平台、培育爱心文化、推进爱心行动,使公司困难员工感受到关心和帮助。爱心基金会在公司总经理的指导下,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由全厂员工自发组成的,对公司有需要的员工进行捐助的爱心项目。
二、目的:
1、汇聚爱心、扶危救困、减轻困难员工的生活压力;
2、鼓励员工们加入献爱心的大家庭中;
3、倡导互助互扶的社会风气。
三、主办公司:
合航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四、参与对象:
合航全体人员
五、资金来源:
1、全体员工按月缴纳爱心基金,员工每月每人5元,公司1000元;
2、每月公司内部违反公司制度的所有员工乐捐额的100%;
3、员工个人和各部门以及外部组织的捐赠。
六、基金管理:
1、爱心基金由公司财务进行支付管理,帐目由人力资源部记录管理,并向全体员工公开帐目明细;
2、任何个人不得利用基金营私舞弊或侵占、私分和挪用;违者将依法交送司法机关;
3、自离人员的乐捐、工资(保底工资除外),归爱心基金所有;
4、由人力资源部讨论并拟定资助对象相关条件以及基金发放办法,由爱心基金委员会小组成员投票共同商议予以实施。
七、申请条件及补助标准:
1、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是公司所有在职员工,且工龄满三个月以上者;特殊情况经爱心基金委员会小组成员投票共同商议决定;
(2)员工遇急病、重病,以及发生车祸、火灾等本人无法抗拒的突发事件,医疗费用负担较重,家庭经济损失惨重,给家庭带来影响较大的;
(3)公司员工本人及家人(仅限直系近亲属,如:父母、子女、配偶)突发重大变故,已严重影响正常家庭生活者,如:突发重大疾病、严重意外伤害;
(4)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从未有违反制度之行为;
(5)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伤害等诸多原因造成临时困难的员工;
(6)爱心基金会成员共同认为需捐助的救助对象;
(7)为公司爱心基金会成员,同时满足以上条件者,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
(8)有下列情况者,不属于互助帮困范围:公司组织捐款时,不参与捐款者;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者;因个人行为或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其它严重损害公司形象的;从事第二职业或在外单位服务者;在公司工作不足三个月者。
2、补助标准:
1、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①因机械失控或不可预料因素造成事故的:A、由公司承担相关责任,除保险公司理赔外,其余部分医疗费由基金会根据病情酬情支付;B、伤员治疗及康复期间不能上班的享受工伤薪资待遇,并享受基金会10元/ 天的生活补助补贴(最长不超过45天);C、伤员受伤住院期间根据伤者实际情况安排1-2人护理,其护理人员原则上由公司派员照料;公司无法派员照料,其员工亲属代为照料的,工资由公司支付,每人40元/天。伤员住院期间的生活费用按伤员25元/天、护理人员15元/天的标准由基金会支付(最长不超过15天)。 ②因他人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 :A、由违章者承担相关责任,所有医疗费由违章者自行支付;B、伤员治疗及康复期间不能上班基金会按10元/天进行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45天);住院期间享受基金会10元/天的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15天)。C、伤护人员工资由责任人承担。
2、员工本人患病上由公司派员照料:公司无法派员照料,其员工亲属代为照料的,工资由公司支付,每人40元/天。伤员住院期间的生活费用按伤员25元/天、护理人员15元/天的标准由基金会支付(最长不超过15天)。
3、员工本人患病:①因非工伤事故,员工患重病,其本人确实无力承担,基金会根据员工病情程度予以适当的资助。②在公司外非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事故不属补助范围,基金会可酌情拨款慰问。
4、员工家庭原因因员工家庭遭遇变故或员工子女升学等家庭原因,员工本人或其家庭确实无力承担,基金会可酌情予以资助。
5、员工直系亲属患以下重病的,基金会可酌情予以资助
(1) 对于员工发生以下情况,根据基金存量,视情况轻重,捐助1000-10000元:家庭遭遇突发事件,如火灾、水灾等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主要成员因遭遇突发事件致残、身故等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员工因遭遇突发事件而致残、身故的;
(2) 员工直系亲属患以下重病的,基金会可酌情予以资助①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②各种原发性恶性肿瘤(原发性癌症);③再生障碍性贫血;④暴发型重症肝炎;⑤心脏瓣膜手术;⑥晚期(失代偿期)肝硬化等;⑦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⑧白血症;⑨重大器官移植手术;⑩其他某种不可抗原因,致使员工本人承担金额在三个月工资以上的。
八、爱心基金委员会成员
成员由公司副总、总经理助理、行政主管、各部门主管和组长中投票各推选两名,共七名成员组成。
九、基金申请审批程序:
符合爱心基金申领条件的员工,应向行政部申请《爱心基金资助申请表》,若为工伤事故或疾病,应出具由县级以上医院开出的病历证明及相关收费明细;若为家庭变故,应出具所在乡镇有关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交小组委员会确认并注明资助金额→人力资源部核对并备案公布后,由财务部支付资助款项。
十、附则
1、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经全体基金成员讨论进行相应的修改;
2、本方案办法由合航集团爱心基金会负责解释权;
3、本方案至下发之日起执行;
4、方案下附爱心基金会资助申请表。
合航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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